维修发票到底该不该开

作者:赵宁    来源:家用电脑    投递者: liuan      [2007-12-24 16:15]      阅读:


  • 肖女士2005年购买了某国产品牌电脑。今年6月份,该电脑出现了众多故障,肖女士一直坚持使用,到了8月11日,该电脑频繁死机,一天内死机次数高达60余次。

     哈尔滨市消费者肖女士打来电话向本报反映了这样一件事情:肖女士2005年购买了某国产品牌电脑。今年6月份,该电脑出现了众多故障,肖女士一直坚持使用,到了8月11日,该电脑频繁死机,一天内死机次数高达60余次。

     肖女士找出了电脑的购买凭证,并且通过电话和该品牌的售后服务中心进行了联络。售后服务中心让肖女士将电脑拿到位于船舶电子大世界的某维修站进行检测。经检测,维修站技术人员说,肖女士的电脑主板出了问题,需要反厂维修或更换。肖女士同意返厂维修,维修站开具了接收单后告知肖女士,修好后会电话通知她。
 
     9月11日,肖女士接到维修站打来的电话称主板已经为肖女士更换完毕,可以到维修站取回,肖女士在先生的陪同下去往维修站。在检验主板的过程中,肖女士的先生发现:更换后的主板,竟然有维修过的痕迹,而且主板很明显是一块使用旧了的产品。

     维修站给肖女士这样的解释:由于电脑更新换代的速度比较快,所以该型号电脑的主板已经停产很久了,厂商方面的备件已经消耗完毕,因此只能用返修过的“良品”代替新主板。但是,维修站还是会在保修期内对肖女士负责到底的。
     几经协商,肖女士终于同意使用所谓的“良品”主板了,不过新的问题再次出现。维修站拒绝为肖女士开具维修发票,只同意开具维修收据。维修站给出的解释是:维修收据等同于维修发票。

     更令肖女士气愤的是维修收据上面根本没有注明为肖女士更换的主板是“良品”主板,也没有注明这个曾经损坏过了的主板的保修期限。

     肖女士希望通过本报揭露这种维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经过本报记者跟踪调查,确认了该维修站在为肖女士提供维修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两给问题:其一,用良品代替新品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因此,更换所谓的‘良品’不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其二:不给消费者开具维修发票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规,计算机产品维修机构,为消费者开具维修发票是履行维修服务过程中的必要手续,维修站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维修结算凭据,维修结算凭据主要是指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因此,该维修站无权拒绝开具发票。

    给本文打分:
  • 本文的相关文章
  • CBI帮你问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