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读者王女士打来电话,投诉二手笔记本电脑质保和维修问题。据介绍,她于今年4月在电脑城购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使用不到3个月出现了经常无法开机的问题。王女士把笔记本拿到维修中心检测,结论为电脑主板某芯片被人为更换,造成不完全匹配,导致主板损坏,而且目前没有这种型号的主板,无法维修,需要从厂商订货,更换主板的费用需要1500元。
王女士称,她购买这台电脑时花了4000元,如果加上维修费,总价值可以买一台新笔记本了。王女士还表示,当初购买笔记本的时候她问过经销商这台笔记本有无维修历史,经销商肯定的表示,这台笔记本没有拆过,没有维修史。王女士认为,如果是自己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她可以自己承担维修费用,而现在是因为销商隐瞒了实际情况而产生的故障,维修费应该由经销商来负责。随后王女士找到经销商要求他们给与解决,经销商却以王女士拿不出相应凭证拒绝对笔记本维修负责。
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同王女士到经销商处了解情况,王女士与经销商在买卖关系中达成了一定的口头协议,就是这台二手笔记本电脑是没有维修过的,而这台笔记本电脑出故障后经过权威机构的检测是有维修记录的,虽然没有买卖合同或者其他的文字说明,但是经销商对此事是负有一定责任的。最终经过本报同当事双方的协调,经销商答应负责维修,王女士只需要付300元作为维修费,其他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记者随后向二手电脑经销商赵某了解了一些二手电脑的“三包”问题,据他介绍:二手电脑不能享受售后“三包”,其售后服务一般是买卖双方单独约定,按照通常的“行规”,保修7天,3个月内按成本价收取维修费,3个月后维修费按市场价收取,所以商家不退货。同时,收据上可以注明保修7天,但一般情况下不标注维修期和退货等字样。
记者针对王女士的问题也分别向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监督局、消费者协会询问了情况,但都回复说,王女士购买的是二手商品,不受“三包”规定保护,他们不能受理。
本报法律顾问范凤杰律师称,王女士从某经销商手中购买了电脑,虽然王女士买的是二手商品,但两人之间已存在买卖关系,即已构成买卖合同。因此王女士的权益受《合同法》保护,按照相关规定,商家出售的是残次品或没达到王女士质量要求的产品,如事先未告知,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双方互相返还财产即可。如商家拒绝解除买卖合同,王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此,本报提醒广大读者朋友,切忌选购二手产品(如笔记本、电脑整机、电脑配件、计算机外设等)的时候,跟商家谈好保修细节,并开具正规发票或者收据,与此注明保修期限等其他相关内容,保留好原始凭证,以便备用。
